咸宁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办理情况一览表 (第23批,2021年9月29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X2HB202 109220115 | 军分区与温泉村陈家湾交汇处三角地带有一口塘填平了,建了一个下水道没有盖子,下水道淤泥堵塞,滋生蚊蝇,环境令人堪忧。 | 咸宁市咸安区 | 其他污染 | 信访件反映的“咸安区温泉街道办事处军分区与温泉村陈家湾交汇处三角地带一口塘”位于温泉社区四组背塘尾(八一巷干休所后面),原来是一口废塘,废塘周边有居民种菜,没有种菜的位置杂草丛生。2019年11月按创文整治要求已将废塘、种菜位置填平,并安装下水道,加装二十余处井盖。 经现场核实,陈家湾交汇处三角地带的塘确实已经填平,并安装了下水道,其中路边有两个下水道无井盖,井内无淤泥,但有少量白色垃圾。废塘、种菜位置填平后因资金缺乏未及时绿化、硬化,该处周边长满了杂草。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温泉街道办事处安排5名工人和专业机械进场,已经将该地块杂草、下水道垃圾清理干净,并将约10米长明沟增加新盖板,两处无井盖的下水道已增添井盖,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对周边居民开展爱护环境卫生宣传,提高居民卫生意识。 | 无 |
2 | X2HB202 109220113 | 嘉鱼县潘湾工业园三木化工公司内的智宇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废水直排农田,危废乱倒、气味恶臭,污染环境。 | 咸宁市嘉鱼县 | 水 | 湖北三木化工有限公司内的湖北智宇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宇粒公司)位于嘉鱼县潘湾工业园,从事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产能为1000吨/年结晶纯化均苯四甲酸二酐,主要采用溶解、过滤、结晶、离心、盘干、包装生产工艺。 2019年7月8日,湖北三木化工有限公司申报的《年结晶纯化均苯四甲酸二酐1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咸环审〔2019〕29号),其后该项目转由湖北智宇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运营。2020年12月,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安装完毕进行调试生产,由于设备安装存在问题,2021年3月设备进行重新调试,至今不能持续稳定生产。智宇粒公司于2021年5月与湖北福琳山水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服务合同进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现在正实施验收监测,预计在10月底前完成验收。该企业排污许可证属于简化管理,现已经完成信息公示。 1.经调阅环评报告书、现场查看该企业的生产过程和生产工艺,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是尾气净化装置喷淋产生的废水、保洁过程产生的地面冲洗水及初期雨水,以上废水通过集水池泵入三木化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该企业租用三木化工的宿舍、食堂等,产生的生活污水由三木化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调查专班对三木化工污水处理站进行检查,发现该污水处理站采用物化预处理+生化主处理+物化处理工艺,日处理废水10吨左右,污水总排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污水处理站尾水通过“一企一管”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进行处理。此外,调查专班对智宇粒公司周边的沟渠和农田进行排查,现场未发现企业有废水直排农田现象。信访件反映的“智宇粒公司长期废水直排农田”问题不属实。 2.经查,智宇粒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过滤废渣、废母液、废包装袋等。该企业自2020年12月调试生产以来,共产生7408个废包装袋,每个0.12千克,合计重量0.889吨,均在危废暂存间储存,尚未有过滤废渣和废母液产生。2021年5月,该企业与武汉云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至今尚未转运。调查专班现场调查未发现该公司有危废乱倒现象。信访件反映的“危废乱倒”问题不属实。 3.智宇粒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凝废气,主要采用冷凝+袋式除尘+水喷淋吸收处理工艺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但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生产卸料过程中有少许恶臭气味逸散。信访件反映的“气味恶臭”问题属实。 4.2021年9月24日,调查专班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以下环境问题:滤袋清洗区域未设置围堰,有清洗废水外流风险;丙酮罐区卸料区域未设置防雨、防渗和围堰,卸料时滴漏的丙酮有进入雨水管网风险;车间门口未设置围挡,车间原料泄露有流入雨水沟风险;管道未设置标识标牌。 综上所述,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1.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督促企业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卸货过程逸出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处理,在滤袋清洗区域、丙酮罐区卸料区域、车间门口设置围堰,并完善相关标识标牌。同时,9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委托武汉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将依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2.潘湾工业园管委会将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联点干部包保责任制,配合执法部门对园区企业加强监管,对园区企业废水、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全面监测,帮扶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 无 |
3 | D2HB202 109220068 | 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群力村二组咸宁市华侨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旁边的洗砂厂扬尘、噪音污染严重,洗砂废水乱排,影响当地生态环境。 | 咸宁高新区 | 水 | 信访件反映的洗砂厂为湖北伟矿建材有限公司。 1.信访件反映“洗砂厂扬尘污染严重”情况属实。该公司在生产原料进厂和砂子产品出厂过程中有装载车辆进出,存在物料、砂石洒溢现象,物料堆场未进行有效的覆盖,生产工艺中原料破碎工序也产生扬尘。 2.信访件反映“噪声污染严重”情况属实。该公司生产区隔音降噪措施不到位,运输车辆进出卸料、原料破碎工序也产生噪声。 3.信访件反映“洗砂废水乱排”情况属实。该公司生产废水收集进污水处理循环沉淀池,经压滤机压滤产生污泥和清水,污泥外运综合利用,清水回用洗砂。但该公司场地初期雨水未完全收集,存在散排现象。 综上所述,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拟处罚金额5万元。同时,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一要完善洗车设施,增加公路沿线洒水清扫频率,确保厂区内喷淋设备正常运行,对砂石堆料全覆盖,减少扬尘污染;二要在生产区域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相关标准,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三要完善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沉淀设施,确保污水不外排。 | 无 |
4 | X2HB202 109220087 | 咸宁市通山县地税局办公楼及宿舍楼,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简易管道露天排放,夏天臭气环绕,苍蝇蚊子满天飞,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 咸宁市通山县 | 水 | 9月23日,通山县常务副县长金大德现场督办,并组织通羊镇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组成专班,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通山县税务局(原地税局)办公楼及宿舍楼,办公和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配套的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约30米长水泥管道将污水排放至南侧围墙外的菜地中,污水通过菜地土壤自然渗入到地下。因未接入城市污水管网,该生活污水形成了露天黑臭小水洼,导致污水臭气、蚊蝇影响周边生活环境。 综上所述,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 | 属实 | 1.通山县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生活污水渗漏形成的黑臭小水洼进行了清理。 2.通山县住建部门已拟定通山县税务局办公楼及宿舍楼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的对接方案,完成了前期测量、设计等工作。目前,污水管道对接工程建设已正式启动。 | 无 |
5 | X2HB202 109220053 | 咸宁市高新区湖北福人金身药业有限公司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存在持续超标的情况。该公司的自动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在有数据的时期存在持续超标问题。 | 咸宁高新区 | 水 | 经查,该企业排污许可证中排放许可化学需氧量限值为350mg/L。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在线监测数据是否超标均以其日均值为衡量依据。调取该公司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22日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数据显示,仅有2021年4月22日化学需氧量超过限值,为604.29mg/L。经调查核实,由于该企业2021年4月22日8时—10时停电,在线监测设备无电源供应关机停测,导致数据缺失,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综合管理系统统计异常导致日均值超排放标准,并且省环保在线监测平台未出现超标预警,现场终端日均值实际为330.28mg/L,未超过350mg/L的限值。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下一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确保所有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 无 |
6 | X2HB202 109220002 | 咸宁市通城县宝塔造纸有限责任公司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存在严重超标的情况。根据自动监测数据显示,特别是在2021年6月前后至9月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存在严重超标的问题,高出标准限值两至三倍。 | 咸宁市通城县 | 水 | 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控设施,主要对排放废水中主要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等4项指标进行实时监测。2018年1月3日设备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与湖北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联网。 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对生产工艺进行了调整,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污水处理站进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水量较少。 经调阅该公司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数据,该公司2021年1月1日-9月23日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日均值最高为428.94mg/L,均满足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450mg/L)的标准要求。同时,根据该公司2021年3月至8月月度自行监测报告(湖北测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其污水排口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均满足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450mg/L)的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下一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将继续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监管以确保其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7 | X2HB202 109220022 | 咸宁市赤壁市祺乐针纺印染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存在持续超标的情况。根据自动监测数据显示特别是在2020年4~10月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存在持续超标的问题。 | 咸宁市赤壁市 | 水 | 该公司的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该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500吨/日,配套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控设施,主要对排放废水中主要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4项指标进行实时监测,监测数据与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联网。该公司污水站门口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将实时废水排放情况进行了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1.据调查,近年来,该公司处于白天生产、下午17时左右停产的不饱和生产状况,实际排放废水量约700吨/日。 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要求,在线监测数据是否超标均以其日均值为衡量依据。经调取该公司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数据,2021年1-8月,企业共产生241个化学需氧量有效日均浓度值,日均浓度值在22.7mg/L-115.1mg/L之间,最低值在2021年3月7日,最高值在2021年5月5日,均满足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200mg/L)的标准要求。 此外,根据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2020年7月28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14日委托湖北慧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进行的监督性监测结果,其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为106mg/L、99mg/L、131mg/L,均满足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200mg/L)的标准要求。 信访件反映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存在持续超标”情况不属实。 2.经调取该公司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化学需氧量自动监测数据,2020年4-10月,企业共产生214个化学需氧量有效日均浓度值,日均浓度值在31.3mg/L-136.3mg/L之间,最低值在2020年6月13日,最高值在2020年5月29日,均满足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200mg/L)的标准要求。信访件反映的“在2020年4-10月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存在持续超标”情况不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将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维护,保障设施正常运行,以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将不定期对该公司废水排放情况进行在线数据比对检测、监督性监测。如不达标,将依法处理。 | 无 |
8 | D2HB202 109220007 | 咸宁市温泉办事处万年路紫州乡小区中间的水泥制办厂生产过程中导致房屋震动,噪声、粉尘扰民。 | 咸宁市咸安区 | 大气 | 信访人所指“万年路紫竹巷小区中间的水泥制办厂”实际为高新温泉宏宇砼垫块保护层制品厂,位于温泉社区五组紫竹巷内,建设于九十年代,占地约1亩,在自建房场地内生产,主要为水泥制品加工及零售。 2021年5月7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环境执法人员联合温泉办事处对该制品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砖厂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要求其立即停产整改,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或择址搬迁。因该厂拒不配合区生态环境分局的工作要求,继续生产,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对周边居民造成生活困扰。2021年8月6日,咸安区环指办下发督办通知,咸安区温泉街道办事处会同咸安区发改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区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高新温泉宏宇砼垫块保护层制品厂实施了断电措施。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在2021年8月25日、9月15日对该砖厂后督察中未发现其有复产迹象。 该水泥制办厂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物料露天堆放,生产车间四周无围墙。该厂生产过程中搅拌机产生较大噪声,但不会导致房屋震动。生产投料过程及露天堆料均会产生粉尘,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2021年9月23日现场核实,高新温泉宏宇砼垫块保护层制品厂主要生产区已断电,但现场有手工制模生产痕迹,厂内场地仍堆放有水泥等原料。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街道办事处协同温泉村全面负责该企业的整治工作。 2021年9月27日上午,咸安区温泉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供电部门、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对该厂实施断水和二次断电,并责令该企业9月29日前完成原材料清运和机械拆除工作,1个月之内完成场地清空清扫和厂房拆除工作。 | 无 |
责任编辑:徐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