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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办理情况(第22批)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1-09-28 字号: 分享到:

 咸宁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办理情况一览表

(第22批,2021年9月28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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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通城县麦市镇何段村通利源公司非法开采矿石,没有环评,无采矿证,破坏山林和田地,污染环境。咸宁市通城县生态1.经查,湖北通利源石业有限公司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编号:C4212222010067130066834,有效期自2018年6月1月至2020年6月1月,根据《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相关规定,通城县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该公司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顺延过渡至2020年9月20日。该公司2019年组织编制了《通城县麦市镇贯源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咸环审[2019]25号)。2020年10月21日,因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对该环评批复予以撤销。该公司自2020年9月20日起处于停产整合中,无需再办理采矿和环评手续。目前,通城城发矿业集团正在对两家矿区尾矿进行清运排险,未发现非法开采矿石行为。信访件反映“通城县麦市镇何段村通利源公司非法开采矿石,没有环评,无采矿证”的情况不属实。
      2.通城县林业局林调队通过卫片判读、实地勘查,并结合近年来林地报批图层及林地“一张图”数据,对湖北通利源石业有限公司使用林地情况再次进行了核实。经查,该公司使用林地均有履行报批手续,并在报批林地范围内,未发现超过报批林地范围开采情况。信访件反映的“破坏山林,污染环境”的情况不属实。
      3.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农业农村局现场进行核实,发现湖北通利源石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内尾矿堆场区存在压占耕地情况,耕地里堆积被开采废弃的石头。经调查核实,尾矿堆场区被压占耕地面积共4019.4平方米,其中许可证用地范围内被压占耕地面积2585.5平方米,许可证用地范围外压占耕地面积1433.9平方米。信访件反映的“破坏田地,污染环境”的情况属实。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针对湖北通利源石业有限公司尾矿堆场压占耕地情况,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责令该公司对毁坏农田进行复垦治理。经现场复查,该公司已按要求对复垦地块完成耕作层铺土加厚,后续将栽种农作物。下一步通城县将要求相关部门加强跟踪督办,确保被压占耕地复垦复绿到位,同时做好矿山尾矿治理宣传工作,消除群众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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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崇阳县白霓镇三溪村正大养猪场把猪粪水用水泵抽出来排入了池塘,粪水都进入地下水了,每个星期用水泵排2-3次。咸宁市崇阳县信访件反映的“白霓镇三溪村正大养猪场”实为崇阳县荣鑫畜牧有限公司,系正大公司代养场,位于崇阳县白霓镇三溪村三组。
      1.该养殖场围墙外有一面积约80平方米的小塘,小塘所占土地前期已流转给该猪场。今年9月初,由于设备故障,养猪场有一台发酵床不能正常运转,加之受当前猪瘟疫情影响,除养殖技术人员外,维修人员暂时不能进入场地进行维修,该养殖户就将粪水用水泵排入场内雨水沟,流入小池塘。信访件反映的三溪村正大养猪场把猪粪水用水泵抽出来排入了池塘与事实相符。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场把猪粪水用水泵抽出来排入了池塘”情况属实。
      2.该养殖场周边200米范围内只有1个养鸭户,1000米范围内无居民居住。在现场走访调查中,未发现地下水受污染情况。信访件反映的粪水都进入地下水与事实不符。信访件反映的“粪水都进入地下水”情况不属实。
      3.经查,该养殖户先后3次将粪水用水泵排入场内雨水沟,流入小池塘。信访人反映的每个星期用水泵排2-3次与事实相符。信访件反映“每个星期用水泵排2-3次”情况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崇阳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白霓镇政府组成整改专班,进行现场督办整改。
    1.对养殖户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其立即切断向小塘排放粪污的污水管。
    2.责令该养殖户于9月30日前用集粪车将鱼塘中的粪污运往种植基地,完成清运后将鱼塘改造成沼气池。
    3.责令该养殖户在一周内将发酵床维修好,并保持正常运转。
    4.崇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养殖户将未经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直接向环境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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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辰逸化工园区离长江不足一公里,园区内企业湖北大昌涂料有限公司、武汉仜全兴聚氨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排放废水、废气污染环境。咸宁市嘉鱼县大气1.信访人所指“辰逸化工园区”实际为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经调阅《湖北嘉鱼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资料核实,潘湾工业园距离长江最近距离为1km,未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经实地测量,湖北辰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北辰逸化工有限公司)距离长江岸线最近约5公里。
    根据湖北省发改委2021年4月发布的《全省化工园区确认名单》,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化工园区被确认为合规化工园区。
    信访件反映的“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辰逸化工园区离长江不足一公里”情况不属实。
      2.2021年9月23日,嘉鱼县政府组织调查专班,对信访件提及的湖北辰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大昌涂料有限公司、武汉仕全兴聚氨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
      (1)湖北辰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逸化工)位于嘉鱼县潘湾工业园,从事工业涂料生产与销售,设计年产为2000吨醇酸树脂工业涂料、4000吨水性白乳胶等,采用预混合、磨砂、搅拌调色、过滤分装、包装入库等工艺。该企业2012年9月建成投产,2014年8月28日补办环评手续(咸环保审〔2014〕85号),2017年7月14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咸环保验〔2017〕37号),2018年11月23日改建项目办理环评手续(咸环保审〔2018〕77号),2020年9月25日组织对改建项目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2020年5月15日,该企业依法申请领取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21221571502741J001U。
      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前端物化+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能力10吨/天,主要处理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等,处理后的尾水经“一企一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目前实际排放废水0.2吨/天。辰逸化工排放废气主要来自涂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尾气,通过重油吸附+活性炭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2021年8月底,该企业在污水总排口、雨水总排口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和主要生产设备上用能监测设施正在安装。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危废暂存间屋顶有缺口,存在漏雨风险;废气排污口标识牌在对面墙上张贴,未在排气筒上张贴;排污许可证核发中应补充水性涂料车间排气筒粉尘内容。
    9月23日至24日,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委托武汉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若检测结果超过排放标准,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湖北大昌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昌涂料)位于嘉鱼县潘湾工业园,从事工业涂料生产与销售,设计年产为1000吨醇酸树脂、300吨丙烯酸树脂、3000吨高固体份家具漆和700吨PU固化剂,采用预混合、磨砂、搅拌调色、过滤分装、包装入库等工艺。
    2016年9月23日,企业取得环评批复(咸环保审〔2016〕96号),2017年12月建成投产,2019年6月29日组织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2020年9月9日,该企业依法申请领取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21221MA48BKL778001C。
      大昌涂料废水处理主要采用前端物化+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能力8吨/天,目前实际处理0.3吨/天,主要处理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等,处理后的尾水经“一企一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气主要来自涂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尾气,通过重油吸附+活性炭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2021年8月底,该企业在污水总排口、雨水总排口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在污染治理设施和主要生产设备上安装了用能监测设施。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②号涂料生产车间的防渗层有破损;②号涂料生产车间废气收集系统集气罩过小,负压不够;排污许可证年报填写中遗漏了污水处理站废气存在特征因子氮气、硫化氢。
      (3)武汉仕全兴聚氨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全兴公司)位于嘉鱼县潘湾工业园,从事工业涂料生产与销售,设计年产4000吨水性固化剂、10000吨聚氨酯固化剂、10000吨水性涂料和1000吨油性涂料,采用预混合、磨砂、搅拌调色、过滤分装、包装入库等工艺,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各类产品实际产量15800吨。2016年7月6日,该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咸环保审〔2016〕53号),2020年6月14日组织了环保竣工验收。2020年11月25日,该企业依法申请领取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21200587993397L001V。
      2019年12月,仕全兴公司废水处理站主要采用前端物化+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能力10吨/天,目前实际处理0.5吨/天,主要处理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等,处理后的尾水经“一企一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气主要来自涂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尾气,通过重油吸附+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2021年8月底,该企业在污水总排口、雨水总排口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在污染治理设施和主要生产设备上安装了用能监测设施。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环评批复中供热系统采用导热油炉,实际建设采用电能加热,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做出说明;树脂生产线未建设,但排污许可证中包含该内容,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做出说明。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1.嘉鱼县委县政府责令潘湾镇、潘湾工业园区管委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决不突破规划,不逾越红线。
      2.嘉鱼县委县政府责令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督促三家企业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同时,9月23日至24日,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委托武汉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三家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将依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3.嘉鱼县委县政府责令潘湾工业园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联点干部包保责任制,配合执法部门对园区企业加强监管,对园区企业废水、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全面监测,帮扶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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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B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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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诉人表示对D2HB202109060010信访回复公示不满意,情况不属实,该企业并未停产依旧在开采,该企业老板天天打电话骚扰投诉人。
   
2.通城县湖北通利源石业有限公司、联兴石业有限公司非法采矿,开矿证件已过期依旧在作业,该公司无相关的环评手续。
咸宁市通城县生态1.经查,湖北通利源石业有限公司和通城县联兴石业有限公司自2020年9月20日起处于停产整合中。2021年6月15日,两家公司与通城城发矿业(集团)公司签订了《通城县整合矿山尾矿清除消除安全隐患协议》,由城发矿业(集团)公司对矿区尾矿进行清运。目前,通城城发矿业集团正在对两家矿区尾矿进行清运排险。信访件反映的“投诉人表示对D2HB202109060010信访回复...情况不属实,该企业并未停产依旧在开采”的情况不属实。
    2.经了解,企业为化解矛盾,达到与投诉人和解的目的,曾与投诉人进行过电话沟通,可能给投诉人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没有天天打电话。信访件反映的“该企业老板天天打电话骚扰投诉人”情况属实。
      3.经查:湖北通利源石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C4212222010067130066834,有效期自2018年6月1月至2020年6月1月,通城县联兴石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C4212222014117130136204,有效期自2014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19日。根据《通城县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通城县昇辉石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请求办理采矿许可延期手续的处理意见》相关规定,湖北通利源石业有限公司和通城县联兴石业有限公司符合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延期登记条件,同意该两家矿山企业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顺延过渡至2020年9月20日。
      两家企业环评办理情况:湖北通利源石业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评批复《关于通城县麦市镇贯源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审〔2019〕25号,2020年10月21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对该环评批复予以撤销;通城县联兴石业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评批复《通城县麦市镇谈家垄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审〔2019〕24号)。
      该两家公司自2020年9月20日起,处于停产整合状态,无需再办理采矿和相关环评手续。信访件反映的“通城县湖北通利源石业有限公司、联兴石业有限公司非法采矿,开矿证件已过期依旧在作业,该公司无相关的环评手续”的情况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麦市镇已责令企业停止与投诉人电话联系。下一步,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对湖北通利源石业有限公司和通城县联兴石业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偷采盗采现象,并加强对通城城发集团尾矿治理的监管,确保依法依规进行尾矿处理。

责任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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