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办理情况一览表
(第15批,2021年9月21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X2HB202109140044 | 通山县大畈镇官塘村全某利蓄意破坏生态环境,盗挖4A级景区山沙30余万方,导致山脚下变电站村庄农田等泥沙直流,老百姓苦不堪言。 | 咸宁市通山县 | 生态 | 9月16日,通山县分管副县长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大畈镇等单位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1.经查,该地块原为采矿用地,曾是修建核电路的取砂点,历年来一直存在村民挖山砂填房基、修路现象,但近期未见有非法盗采山砂痕迹。经多方核实,全水利在该地块无盗采山砂行为。2020年9月,全某利兄弟全某后与大畈镇官塘村1、2、3组口头协商租用该地用于建设果园,并向3个小组支付人民币2万元。全某后在栽育枇杷和杨梅的过程中,在老矿区废弃矿山开挖山砂,部分用于修建果园道路,部分对外出售,出售山砂所得资金用于购买果苗。 2.根据大畈官塘村和大畈变电站反馈,该地从2011年至今未出现泥沙冲击村庄房屋、农田现象。 综上所述,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通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全某后邀请第三方公司对未复绿区域进行实地测量并科学制定复垦复绿方案,待方案出台后迅速开展复垦复绿作业。同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全诗后是否存在违规出售山砂行为跟进调查,如情况属实,将立案查处。 | 无 |
2 | X2HB202109140007 | 咸宁市嘉鱼县经济开发区海生源环保有限公司在码头下货,气味难闻,漏洒的废渣直接被扫到长江里,污染水质。 | 咸宁市嘉鱼县 | 大气 | 1.经查,海生源公司的原料主要来自江苏沙钢,从江苏永恒码头起运,至嘉鱼县石矶头港区葛洲坝水泥码头和嘉通物流趸船卸货。该公司在葛洲坝水泥码头共卸货2次,分别是2019年12月4日卸货废钢尾料1001吨(船号:皖霍邱6899),2020年12月5日卸货废钢尾料1754吨(船号:苏宿货1708);在嘉通物流趸船码头共卸货43次,合计重量121109.52吨。 通过走访调查,码头作业人员反映海生源公司的废钢尾料近距离有异味。信访人反映“气味难闻”问题属实。 2.按照葛洲坝水泥码头卸货要求,卸货过程中船舶必须紧靠码头,中间不留间隙,确保卸货过程无废钢尾料掉入江中;上岸后由装载机进行自卸车装车压平盖蓬,码头作业人员及海生源现场负责人共同监督车辆篷布覆盖完全后才能运出码头。整个装卸过程无物料漏洒到长江,装卸完毕后现场残渣粉尘由码头作业人员监督海生源公司清扫干净后装车运走。 嘉通物流趸船码头在趸船前沿安装了16.2m×0.75m的钢挡板,防止作业过程中物料洒落长江。按照嘉通物流趸船码头卸货作业要求,作业船舶用缆绳紧系在趸船上,两船间不留间隙,另两船间铺设彩条帆布,避免作业过程中物料从两船间隙洒落江中。在作业中,嘉通物流趸船码头使用抓钢机将废钢尾料从船上转运至海生源公司的运输车辆上,码头作业人员及海生源现场负责人共同监督司机覆盖篷布,整个作业过程采用2台雾炮机降尘处理。作业结束后,码头清仓工人将甲板上洒漏残余物料打堆归拢装车清理,避免与下一船作业船舶物料相混。另趸船作业人员在日常会对甲板进行清扫,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桶收集。同时,根据嘉鱼县环境监测站对葛洲坝水泥码头、嘉通物流趸船码头附近长江水域监测数据,长江水质为地表水二类水质。信访人反映“漏洒的废渣直接被扫到长江里,污染水质”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1.嘉鱼县委、县政府责令县交通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对企业和船舶的监督管理,督促码头规范作业。对码头运输车辆严格管控,实行整车覆盖,避免抛洒造成环境污染。 2.嘉鱼县委、县政府责令县交通局、高铁岭镇对葛洲坝水泥码头、嘉通物流趸船码头物料装卸过程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可能产生的物料洒落长江问题。 | 无 |
3 | D2HB202109140008 | 咸宁市通山县厦铺镇厦铺村9组下金湾下金大桥附近有人非法采挖河砂,破坏生态环境,长期投诉未处理。督察组来后已经停止采砂,担心督察组走后继续采挖河砂。 | 咸宁市通山县 | 生态 | 根据通山县河段巡查记录,2021年未发现该处河道有盗采现象。 9月15日,通山分管副县长组织县水利和湖泊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厦铺镇政府等单位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可见该处河道河势平缓,河岸边杂生植物茂盛,无非法采砂迹象。同时,调查组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周边居民均反映近期附近没有河砂盗采的情况。 综上所述,信访件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下一步,通山县将从三个方面着手巩固该河道管控成果。一是压实责任,明确河段乡村包保责任人,完善巡查制度,设立人岗、哨岗。二是强化执法,持续开展河段巡查整治行动,对违法行为零容忍、严处罚。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设立警示牌,公开24小时举报电话,入户发放《长江保护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册,开展主题党日、村湾夜话、群众议会等活动,提高群众意识,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监督,杜绝河砂盗采行为。 | 无 |
4 | D2HB202109140009 | 咸宁市通山县水晶工业园的众洋水站污水直排(含有重金属镍等),污染环境。 | 咸宁市通山县 | 水 | 1.9月15日,通山县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组织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生态环境分局赴现场调查了解情况。9月18日,通山县分管常委、分管副县长分别组织县经济开发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经局、大路乡等单位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该厂部分机械设备正在检修,处于停产状态,无生产废水排放,污水收集沟内积留部分生产废水未进沉淀池,沟底有污泥沉积。通山县委托湖北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众洋水晶污水池进、出口,循环水池分别进行了水质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三份水样中重金属镍均未检出。 2.2021年5月6日,通山县收到市长热线“12345平台”转办关于众洋水晶存在超标排污问题的投诉。2021年5月7日,县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针对信访问题对众洋水晶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厂房内建有水晶磨轮除锈镀镍生产线。该生产线,系孔祥会租赁众洋水晶公司厂房建设,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2021年4月开始调试生产,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未建设任何环保设施,生产废水经众洋水晶厂房旁雨水沟直接外排至水晶工业园道路绿化带,经检测外排废水中总镍浓度严重超标。县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对该生产线业主孔祥会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将该案以涉嫌污染环境罪移交县公安部门,县公安局于2021年8月13日对孔祥会,超标排放重金属污染环境案立案侦查,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该生产线已于2021年6月5日完成拆除关闭,9月15日现场残留少量废液和废渣未妥善处置到位。 综上所述,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2021年9月17日,通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委托湖北公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企业镀镍生产线车间残留废液废渣、车间外排污沟及周边土壤、水塘底泥进行了采样。 下一步,通山县将依据监测结果,督促孔祥会及众洋水晶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规范处置相关废液废渣,清理污水收集沟及管道,并对检测存在环境污染的区域开展修复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得到妥善处置。 | 无 |
责任编辑:但堂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