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办理情况一览表 (第11批,2021年9月17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HB20210 9100050 | 赤壁市神山镇洪岭村10组,某村干部把山上的树挖了,建养猪场300亩,周边水塘和耕地造成污染。 | 咸宁市赤壁市 | 生态 | 1.关于“村干部把山上的树挖了,建养猪场300亩”问题。湖北轩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项目征地282亩,其中涉耕地22.623亩,林地220.8亩,已取得神山镇人民政府设施农用地使用批复及省林业厅《林木采伐许可证》等手续。目前,项目已开始土地平整,砍伐林地面积约140亩。该项目不存在违规占地和违法采伐行为,信访件反映该问题不属实。 2.关于“对周边水塘和耕地造成污染”问题。该项目周边有2口水塘,共计面积38.475亩,项目方拟与其所有人协商对水塘进行征用。由于项目仅处于土地平整阶段,主体工程还未开始建设,不存在水塘和耕地污染问题。信访件反映该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件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赤壁市将督促企业依法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在相关手续未办理齐全之前,不得开展厂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并在建设和经营过程中不得对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 无 |
2 | D2HB20210 9100028 | 1.通城县大坪乡沙口村陶瓷产业园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生产产生的废水直排,渗透到地下,导致井水无法饮用。2.通城县大坪乡沙口村陶瓷产业园内湖北银丰高岭土有限公司公司挖山,破坏山体,洗砂排放废水。3.大坪乡沙口村下畈大桥上游有一谢姓老板挖山、洗砂。 | 咸宁市通城县 | 水 | 1.经查,通城县经济开发区(含陶瓷产业园)配套建设的工业污水处理厂通城县经开污水处理厂于2020年6月试运行,2020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通城县陶瓷产业园共有3家企业有生产废水产生,分别是湖北杭瑞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亚细亚陶瓷有限公司、湖北银丰高岭土有限公司,该3家企业全部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循环水池、沉淀池、回用水池全部按要求采取了防渗漏处理。同时,通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对陶瓷产业园6家企业周边进行了巡查,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现象。 通城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于9月12日开展陶瓷产业园地下水水质检测,分别对沙口村十九组路口湾屋井、十六组烂坎井、十七组杨家边井采集了水样检验,经检验上述三个井水样所检项目均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以及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标准要求。信访人反映“陶瓷产业园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生产产生的废水直排,渗透到地下,导致井水无法饮用”情况不属实。 2.经查,湖北银丰高岭土有限公司主要是以含高岭土矿的砂土原料生产高岭土,原料为外购,没有挖山取土的行为。信访人反映“湖北银丰高岭土有限公司挖山,破坏山体”情况不属实。 3.2021年8月3日,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现场核查,该公司有非法洗砂的情况,并于2021年8月3日向湖北银丰高岭土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隽自然资规执责改(矿)〔2021〕27号),责令其限期拆除洗砂的机械设备和相关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信访人反映“湖北银丰高岭土有限公司洗砂”情况属实。 4.湖北银丰高岭土有限公司厂内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通城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9月11日现场核查,该公司已停止生产,没有废水外排,周围也没有发现废水外排痕迹,已拆除部分洗砂生产设备。信访人反映“湖北银丰高岭土有限公司排放废水”情况不属实。 5.经调查,2021年8月,根据通城县城区河道生态治理PPP项目建设需要,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将铁柱港河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交付给通城县城发矿业集团实施,通城县城发矿业集团与通城县诚远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签订《可利用砂土购销合同》,考虑到地理位置原因,将清淤疏浚工程废弃物运到上游下畈大桥砂场,利用保留的生产设备进行加工处理,并由通城县诚远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谢某负责现场管理。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进行现场检查时该砂场未生产,但存在未处理完的砂石料占用河道河堤的行为。信访人反映“大坪乡沙口村下畈大桥上游有一谢姓老板洗砂”情况属实。 6.经调查,2018年7月至2021年7月通城县万顺砂石有限公司经营该砂场时砂石原料来源为铁柱港河流域河床内;2021年8月通城县诚远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经营时砂石原料来源为铁柱港河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废弃物,没有挖山获取原料的行为。信访人反映“大坪乡沙口村下畈大桥上游有一谢姓老板挖山”情况不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1.9月13日,湖北银丰高岭土有限公司已将洗砂机械设备全部拆除。 2.通城县水利局已责令通城县诚远渣土运输有限公司5天内搬离砂场内所有机械设备,清运所有砂石料,平整恢复场地并进行复绿。 | 无 |
3 | X2HB20210 9100025 | 通山县南林钙业及两个制砂厂,污水横流,破坏山林土地,大片树木前部淹死。 | 咸宁市通山县 | 水,生态 | 信访反映的通山县南林钙业全称为通山南林钙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制砂厂分别为通山众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通山众兴钙业有限公司。 1.经现场核实,通山南林钙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石灰岩开采项目(矿山)和年产80万吨碎石生产项目不存在污水横流问题。通山众兴钙业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线属干法制砂,无生产废水排放,但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通山众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现有水洗砂生产线2条,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厂区雨污分流不完善,成品沙附带的污水在场地内到处横流,经雨水沟进入雨水收集池后外排,排放污水明显混浊。信访件反映的“污水横流”问题属实。 2.通山南林钙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70.0531公顷使用林地许可和361.5立方米林木采伐许可。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存在违规占用或破坏林地3处:一是违规将矿山弃土渣堆弃于宜林地,面积为0.8919公顷。二是修建简易公路时,将土渣弃于路下,造成许可范围外一般灌木林地0.3838公顷被损坏。三是进场公路左侧堆料场违法占用林地0.0796公顷;通山众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存在违法使用林地2处:一是2017年12月违法占用林地0.1560公顷,已于2019年7月进行了查处。二是2019年因场地平基在罗山垅处违法使用林地0.0786公顷用于取土,并建设活动板房约100平方米; 通山众兴钙业有限公司未涉及林地。信访件反映的“破坏山林土地”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信访件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1.通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已于2021年9月14日对通山众兴钙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处罚4.2万元,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停业。 2.通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对通山众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涉嫌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立案,责令企业停产整改,迅速制定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杜绝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外排问题,并现场组织对雨水收集池外排污水进行了采样监测,下一步将依据检测结果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通山县林业局已对通山南林钙业科技有限公司三处毁坏林地共计0.4634公顷问题和通山众福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违法使用林地0.0786公顷问题,立案查处。 4.通山南林钙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弃土渣处的宜林地复绿工作,通山县将督促其按要求开展绿色示范矿山创建工作。 | 无 |
责任编辑:徐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