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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办理情况(第9批)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1-09-15 字号: 分享到:

咸宁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办理情况一览表
    (第9批 2021年9月15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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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HB2021

09080075

通城县秀水镇铁柱岗村玉义大道6巷6号炎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异味扰民,夜晚偷排,检查时停产,不检查就生产。咸宁市通城县大气1.咸宁市炎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回收泡沫造粒项目主要是熔融挤出工序产生异味,该段工序生产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在废气收集时采取的是集气罩+塑料帘布方式。经现场调查,少部分生产废气未有效收集,调试生产时车间里有异味。信访人反映“咸宁市炎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异味扰民”情况属实。
2.咸宁市炎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2021年6月废气处理设施已建成,并于8月20日与湖北慧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环保验收合同,计划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至2021年9月9日信访问题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处于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调试阶段,存在日间、夜间间歇性调试生产的现象。信访人反映“夜晚偷排,检查时停产,不检查时就生产”情况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责令企业采取整段工序建设密闭隔间的方式提升熔融挤出废气收集效率,并开展有组织机无组织废气排放的自行监测工作,确保在环保设施调试期间废气达标排放。相关整改计划于7日内实施。
下一步将要求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2

X2HB2021

09080055

通山县石门水库两处库尾拦库养鱼和网箱养鱼,严重污染水源,毒害坝外下游沿河两岸几十公里(包括县城)居民用水水质。咸宁市通山县经查,该水库存在三处违规情况:一是曹家湾鱼池堤中有团墩村三组村民曹石苟的网箱架,但未发现箱内有养殖迹象;二是张狮泉鱼池堤中有团墩村四组村民阮长礼的网箱架,但未发现箱内有养殖迹象;三是水库尾有团墩村四组村民阮金华的6条漂浮式流水槽(漂浮式玻璃钢流水槽),面积约600平方米,槽内未发现养殖迹象。经核查证实,上述网箱架和流水槽均用于收鱼临时转运,而非用于投肥养鱼。
通过查阅石门水库第3、5、7月水质监测月报,石门水库库心水质保持为地表水Ⅲ类,营养状态评价为中营养,库区水质日渐向好。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对网箱架和流水槽所有人曹石苟、阮长礼、阮金华分别进行了政策宣传,责令其立即拆除水面网箱架和漂浮式流水槽。目前已全部拆除到位。
3

D2HB2021

09080014

咸宁市通山县黄沙镇中通村六组的徐某养猪场,粪水直排河里,严重污染环境。咸宁市通山县经查,该养猪场目前有4座猪舍在从事生猪养殖,其中:3座猪舍养殖生猪约750头,粪污通过污水管网收集进暂存池,再通过抽粪车外运综合利用(农林灌溉);1座猪舍养殖生猪约150头,粪污未经处理直排至下游约300米处的黄沙小源河,对河流水环境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属实。
属实通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固定该养猪场相关违法证据(现场监察记录、笔录、采样监测、相关图片等),并在第一时间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配套完善相关污水处理设施,并同步对其涉嫌违法的行为启动立案查处程序。目前,该养猪场已停止排放废水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正在对被污染部位进行清理。


责任编辑:徐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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