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审批市纪委监委办公楼日常维修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2〕17号)“对建设内容单一、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项目,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4-421202-04-01-727746)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对市纪委监委办公楼(地下1层、1层、5-14层)进行装修改造,总面积5073.52平方米。包括派驻(出)机构办公用房、案情研判室、涉案财物保管室等办案业务用房装修改造,地下室、水电改造等。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咸宁大道242号。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98.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188.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8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市纪委监委办公楼日常维修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市纪委监委办公楼日常维修项目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建筑工程 | √ | |||||||
安装工程 | √ | |||||||
施工监理 | √ | |||||||
主要设备 | √ | |||||||
重要材料 | √ | |||||||
说明: 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400万人民币;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200万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发包。 2025年5月23日 |
附件2
市纪委监委办公楼日常维修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筑工程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188.20 | 188.20 | ||
1 | 装饰工程 | 144.06 | 144.06 | ||
2 | 安装工程 | 44.14 | 44.14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9.80 | 9.80 | ||
1 | 工程设计费 | 5.20 | 5.20 |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3.00 | 3.00 | ||
3 | 初步设计概算费 | 0.30 | 0.30 | ||
4 |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 0.60 | 0.60 | ||
5 | 结算审核费 | 0.70 | 0.70 | ||
三 | 概算总投资 | 19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