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请求批复城区道路交通优化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504-421202-04-01-455941)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交通路口及管控设施的升级改造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通行效率,减少车辆在路口的交织和冲突;缩短行人一次过街的距离和时间,降低在道路中间停留的风险;减少机非混行现象,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安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实现交通数据的实时采集、分析和共享,为城市交通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和智能化程度,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的整体发展。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对咸宁市城区16处交通节点进行改造和6项信息化系统建设。具体为:
(1)交通节点改造
对玉泉街与双鹤路交叉口、长安大道与双鹤路交叉口等16处交通节点进行改造,包括新建路口渠化岛3个,安装隔离护栏1955米、违停球8个,新增掉头车道3处等。
(2)信息化系统建设
对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和咸宁市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同步配置服务器、存储、网络等硬件,以及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软件系统设备。并购置5G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执法数据采集设备、扩展坞、车辆人脸卡口抓拍单元、多合一补光灯、全景摄像机等设备共计293台套。
三、项目选址
咸宁市城区。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171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6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开工,发挥效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