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25/2025-09530
  • 文  号: 咸发改审批〔2025〕55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3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咸宁特色产业转型示范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特色产业转型示范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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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批咸宁特色产业转型示范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项目代码:2503-421202-04-01-560214),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在鄂州园博园布置咸宁园,设置文化景观区、主题展示区、生态水景区、智慧绿化区等4个区,景观总面积1936m2文化景观区以桂花图案浮雕铺装为主,铺装面积为459.4m2;主题展示区共建设5组以“文化传承、生态交融、艺术共生”为主题的景观小品;建设生态水景区241.5m2;智慧绿化区绿化面积约为1050.3m2;配套海绵城市设施及智慧照明系统。

三、项目选址

鄂州市园博园内。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251.3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直接费210.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86万元,预备费7.3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3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1.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2.咸宁特色产业转型示范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特色产业转型示范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监理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说明:

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400万人民币;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200万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发包。

2025年4月1日

附件2

咸宁特色产业转型示范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概算金额(万元)备注
建筑工程其他费用合计
A工程费用210.13
210.13
1给排水工程6.59
6.59
2园建工程128.36
128.36
3绿化工程65.85
65.85
4电气工程9.32
9.32
B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3.86 33.86
1建设单位管理费
4.20 4.20
2工程监理费
2.10 2.10
3工程前期咨询费
1.26 1.26
4环境影响咨询费
0.84 0.84
5工程勘察设计费
14.65 14.65
6劳动安全评审费
0.11 0.11
7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费
9.60 9.60
9工程保险费
0.63 0.63
10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0.47 0.47
C预备费

7.32
D概算总投资

251.31



责任编辑:邓明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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