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市城区道路拥堵、停车难的问题,我委起草了《咸宁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拟定方案(二期)》(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咸宁城发停车场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审批咸宁智慧停车项目(二期)收费标准的请示》,我委根据《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定价目录》(鄂发改规〔2021〕1号)和《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咸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城市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我委在审核咸宁城发停车场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料符合要求后,于2021年7月9日—2021月8月8日在咸宁市发改委网站广泛征求意见,在参考省内其他市州城市道路停车服务价格基础上,制定咸宁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拟定方案(二期)停车服务收费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6条,一是收费范围及分类。根据城区各道路路网结构和密集程度,将现行规划建设的16条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区域划分为二类区域,不同区域实行不同收费标准。具体如下:一类区域:体育路(交通路-滨河东路)--邮电路(体育路-银泉大道)--桂花路(温泉路-滨河东路)--书台街(十六潭路-咸宁大道)--万年路(潜山路-温泉高级中学)--茶花路(温泉路-笔架山街)--八一巷(幸福路-笔架山路)--南大街(西街-鱼水路)--文笔大道--(长安大道-永安大道)--永安大道(宝塔大道-银泉大道)范围内的停放服务收费区域。二类区域:双峰路(车站路-永安大道)--聂家湾路(银泉大道-咸宁大道)--青年路(贺胜路-东外环公路)--三江路(贺胜路-东外环公路)--金泉湾路(淦河大桥-长安大道)--银桂路(市发改委-众隆修理厂)范围内的停放服务收费区域。二是收费标准。一类收费区域:收费实行累进计时收费,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停车超过1小时至2小时之内收费5元。2小时后,收费标准为每泊位每小时3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累计计时最高收费不超过25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二类收费区域:收费实行累进计时收费,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停车超过1小时至2小时之内收费3元。2小时后,收费标准为每泊位每小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累计计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6元。大型车停车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时收费。三是收费时限。一、二类区域均为:7: 00至20:00。四是免费停车。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政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及法律、法规规定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免收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服务费。对悬挂公安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超过2小时停车,可按正常标准八折优惠收取停车费。五是收费管理。城市道路停车收费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经营单位应按要求设立收费公示牌,不公示不得收费。公示牌应包括该路段停车泊位的停放服务收费时间、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收费时间、监督投诉电话“12315”等内容。同时,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六是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