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19-00112
  • 文  号: 咸政办发〔2018〕62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办公室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0日
  • 名  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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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政办发〔20186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办公室

20181228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顺应新时代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办一批贴近人民群众需求的大事、实事,补上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中的“短板”,推动解决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建设绿色发展补“短板”三年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从我市城市建设阶段性特征出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强化“生命共同体”理念,着眼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集中力量破解一批事关城市建设绿色发展的突出问题,整治“城市病”,践行新理念,扎扎实实补上城市建设绿色发展短板,推动城市建设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咸宁市中心城区复杂水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各类废弃物得到收集和处置,海绵城市理念和综合管廊建设在新区建设和老城改造中得到广泛应用,城市人均绿地面积全部达标,公共厕所按标准全部布局到位且管理规范,公共文化设施按标准配套并得到合理利用,城市历史文化建筑全部实行清单管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得到较大面积推广,城市面貌发生重大改观,城市建设走上集约、节约、生态发展的轨道。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城市规划编制及管控力度。全面完成排水防涝、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公共交通、绿道系统建设、停车设施、环卫设施等专项规划和城市生态评估与修复规划、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划定城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大力推进“多规合一”,推动城市集约节约发展。(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

(二)统筹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城区所有河湖均要有专项保护规划和“多规合一”的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实施红线蓝线管控,河湖面积不缩小,水质不下降,防洪能力不降低。统筹考虑河、湖、岸、植物、生物等生态要素,防涝、治污、生态一起抓。加大城市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防洪体系。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实施城市节水综合改造,争创国家或省级节水型城市。(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委、市城乡规划局)

(三)加强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强化城市供水应急保障,切实加强王英水库、长江潘家湾、淦河马桥取水点的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大力实施长江引水潘家湾取水泵站迁改工程,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所有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巩固和提升市区三水源供水的城市供水格局;加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次供水设施得到改造;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每年稳定在98%以上,水质100%达标,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制定城市供水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完成城市供水老旧管网改造20%以上。到2020年,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

(四)全面加强城市水污染治理。科学编制城市雨污分流专项方案,大力实施雨污分流。以淦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为契机,对城区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整治,实施淦河非法排污口全面截污,全力推进截污纳管,抓紧完成咸安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验收和温泉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及二期扩建项目建设工作。到2020年,城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95%以上,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城发集团)

(五)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抓紧完成排水防涝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工作,对城市雨水排放和排涝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对城市易涝点的雨水口和排水管渠进行改造,建立完善的城市雨水排放系统,根据城市排渍需要建设排水泵站等排水防涝设施,逐步消灭渍水点,提升排水防涝能力。到2020年,城市排涝能力比2017年提高30%以上,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发集团、咸安区人民政府)

(六)着力加强废弃物处理处置。深入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行动计划,加快城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和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的推进速度,适时启动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项目。2018年分别启动建设一座日处理规模100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厂和一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厂,2019年底初步建成。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力争做到全过程网上监测,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城区城市餐厨垃圾合理利用和处理率达到70%以上。切实加强对咸宁市首大污泥干化厂和丰泉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监管,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做到市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全收集、全处理。认真落实污泥转移四联单制度,加强对污泥资源化利用的全过程监管,杜绝产生二次污染。到2020年,城区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20%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七)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餐厨油烟集中治理。政府机关、公共设施、酒店宾馆、小餐饮集中点餐厨油烟做到集中收集处理。从2018年起,将新建小区油烟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要求纳入规划条件,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场地,对环境影响严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道路清洁保洁降尘,加大道路清洗和机械化清扫作业力度,减少道路扬尘。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所有建筑工地达到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委)

(八)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抓好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贯彻落实,将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和刚性控制指标落实到规划、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将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城市规划许可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作为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的重点审查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写明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新编城市规划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系统开展淦河、斧头湖、大洲湖湿地等水体生态修复,积极推进水系连通流动,因地制宜建设湿地公园、雨水花园等海绵绿地,推进老旧公园提质改造。加快淦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大洲湖生态建设示范区、泉都大道绿化、龙潭河综合整治(龙潭水镇)和海绵式小区等海绵城市项目建设步伐。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的要求和标准。(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城发集团、市绿投公司、咸宁高新区管委会、梓山湖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九)抓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抓好咸宁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建设,适时启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二期工程建设。适时更新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新建城市道路原则上10年内不得开挖,杜绝“马路拉链”现象。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2020年,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配建率30%以上,城市道路综合管廊配建率2%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委、咸宁高新区管委会、梓山湖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十)加快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推行“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着力提高支路网密度,加强道路微循环,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有关要求。到2020年,城区道路路网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8公里以上。提倡“公交+慢行”出行模式。改善各类交通方式的换乘衔接,公交车覆盖半径适应城市需求,城市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分担率提高10%以上。到2020年,城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0%以上。打造连续成网的慢行系统,新建主次干道必须设置独立的非机动车道,老城区通过改造升级,实现非机动车出行的连续性。到2020年,城区独立路权自行车专用道路网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2.5公里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委、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十一)加快停车设施建设。按照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按年度计划抓好推进落实,推动停车需求与供给平衡,形成配建停车场为主导,供给停车为辅助,路面停车为补充的格局。大力发展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提高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比例。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参与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在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和公交站场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的使用推广。2020年,城区按时完成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任务,停车场充电桩配置率达到10%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发集团、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十二)提升园林绿地建设水平。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留出城市风道、绿廊,构建完整连贯的绿地系统,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到2020年,城区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4.6平方米,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抓好淦河公园(市人民广场)、嫦娥广场、十六潭公园配套的防灾避险设施建设,建成具有一定规模,水、气、电等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城市的受损山体、水体、工矿废弃地、垃圾填埋场得到有效修复。(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绿投公司)

(十三)加强公共厕所规划建设。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群众、水厕为主、有利排运”的原则,编制城区公厕三年建设计划,进行公厕规划建设,着力解决城市如厕难题。老城区可通过新建、附建和公共设施开放共享等方式,解决公厕不足问题。新区按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和三年建设计划全部实施落地。到2020年,城区按老城区800米、新区500米服务半径,实现公厕全覆盖。城区公厕要逐步实现环境清洁卫生、设施设备良好,管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城市道路应设置明显的公厕标识指引系统,推广建设城市公厕智能引导系统,解决找厕难题。到2020年,城区公共厕所建设标准达标率要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委、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安区人民政府)

(十四)完善公共文体等配套设施。完善城市公共服务配置设施,构建等级清晰、服务半径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大力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依托社区邻里建设,配套完善医疗、文化、教育、健身、商务、养老、管理、“四小”场地空间等民生类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周边步行15分钟范围内,有小学、幼儿园、社区卫生、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和菜市场等。城市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大型公共设施免费向群众开放,并利用“互联网+”提高城市公共设施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咸安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商务局、市文新广局、市体育局)

(十五)加强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应改尽改”的原则,开展老旧小区调查摸底,编制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规划和2018年工作计划,坚持成片连片更新和微改造协同推进,对城市老旧小区进行改造,重点加强八一巷、郭林路、化纤厂等片区改造,配套完善水、电、气、管网、路灯等基础设施。到2020年,市中心城区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率50%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咸安区人民政府)

(十六)强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城市功能、空间的共享,推进城市智慧生活。打造智慧城建,市政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实现全覆盖,智慧市政基础设施占基础设施投资比例达1%以上。打造智慧交通,建成城市公共交通诱导、智慧停车系统,提高通行效率。打造智慧服务,推行涵盖社保、公交、金融、公积金、医疗、旅游、水电气缴费等范围的市民一卡通,并逐步整合到手机端使用。打造智慧政务,涉民服务和审批通过网上办理的比例大幅提高,促进共享经济发展。探索建立市民信用等级管理,将市民遵守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的情况纳入信用体系,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披露与应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委、市经信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务办、市城管执法委)

(十七)加强城市特色风貌塑造。加强城市设计,全面完成城市总体城市设计和金融港周边、斧头湖南岸沿线、大洲湖及高铁站南部片区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并启动实施,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审查环节。加强城市历史文化挖掘,划定特色风貌街区或者历史文化街区,编制相应的历史文化保护和复兴规划,并逐步实施,打造成城市的特色名片。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并向社会公布,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加强荆楚派建筑和鄂南民居风格应用,重大公共建筑应体现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打造城市特色文化名片。(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文新广局)

(十八)着力治理城市环境容貌。查处建成区违法建设。2020年,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得到全面处理,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治理管线乱拉乱牵,每年整治完成的城市主次干路不少于3条。到2020年,城区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全部规整,新建道路、主次干道、历史街区、重点地区10KV以下的强电和弱电全部入地,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街道,管线必须入廊。治理乱停乱靠,重点整治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占用盲道行为,保持盲道连续性。治理乱贴乱画,消除城市小广告,规范城区广告店招。治理城市老旧空间,背街小巷实现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环境整洁化。到2020年,城区背街小巷整治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公安局、咸安区人民政府,各管线权属单位)

(十九)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科学编制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引导建筑向低碳绿色方向发展。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按时完成省里下达的绿色建筑面积目标任务。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新建建筑能效比2015年提高20%。积极开展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滨湖Ι区等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创建工作,至少要建设1个以上绿色生态城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交房,装配化装修。2020年,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咸宁高新区管委会、梓山湖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咸安区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咸宁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指挥部,建立市长领衔、分管副市长主抓、市直部门和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承担业务指导和验收考核工作。市直相关部门立足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整体联动,合力推进实施。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办,每月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二)实行分工负责。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涉及的工作部门多,考核指标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省里的考核指标和有关单位工作职责,对所有工作任务、考核指标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实行分工负责制。省里开展督查和考核时,实行“谁丢分、谁负责”,切实压实责任。

(三)有序推进实施。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建设绿色发展项目。在三年行动方案的基础上,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项目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建设项目清单。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咸安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梓山湖示范区管理办公室要将年度计划实施项目纳入每年的城建计划,有序实施。

(四)强化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支持和配合城市建设绿色发展项目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共谋共建共享,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五)加强督办考核。对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涉及的重点任务,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年中开展1—2次专项督查,下发督查通报;年底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全市通报。对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单位负责人实施约谈问责。

各县(市)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并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1.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工程项目清单

2.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考核指标体系及责任分解

附件1





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

年限

责任单位

1

梓山湖集装箱酒店

装配式建筑。

2017

市住建委

2

梓山湖德胜美制木结构样板房

装配式建筑。

2017

3

绿地梓湾国际度假区康养酒店

装配式建筑。

2018

4

绿地梓湾国际度假区一期A3地块A6地块

高层住宅、低层住宅及相关配套,18万平方米;按绿色生态城区要求进行建设。

20182019

5

绿地梓湾国际度假区一期A5地块A7地块

高层住宅及相关配套;按绿色生态城区要求进行建设。

20182019

6

绿地梓湾国际度假区一期A1、A2、A8地块

高层住宅、低层住宅及相关配套;按绿色生态城区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0192020

7

绿地梓湾国际度假区二期商业地块

商业及相关配套;按绿色生态城区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0182020

8

咸宁高新区棚户区(甘鲁片区)改造项目

棚户区改造项目;总面积25万平方米,按绿色建筑集中示范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20172020

9

咸宁市中心医院儿科妇科病房大楼

公共建筑;面积2.77万平方米;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20172019

10

咸宁市大洲湖生态建设示范区项目

退田还湖、防洪调蓄工程;城市道路、环湖绿道、污水处理厂改造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体修复、生态湿地及海绵城市建设等。

2018-2020

市城发集团

11

淦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河道清淤、湿地修复、湿地公园、排涝泵站、排污口整治、积水点整治、黑臭水体整治、橡皮坝、桥梁工程(丹桂桥、龙潭老桥整险加固)、市政管网、河岸亮化工程等。

2018-2020

12

城区充电桩

城区设立充电桩、充电站。

2018-20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

年限

责任单位

13

龙潭河综合整治(龙潭水镇)工程项目

湿地公园、河道清淤、市政景观园林工程、生态修复等工程。

2019-2021

市城发集团

14

落雁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新建市政道路、沿湖景观设施及水利工程建设。

2019-2021

15

凤凰小学

征地50亩;校舍建设、设施设备等。

2017-2018

市教育局

咸安区人民

政府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16

青龙山小学

占地21亩;拆迁1栋职工宿舍10套;校舍建设、设施设备等。

2017-2018

17

香城学校

征地10亩;新建小学部。

2017-2018

18

金桂路九年一贯制学校

商业用地;香港普纳家具有限公司地块;规划用地100亩;周边楼盘开发商0地价供地支持学校建设。

2018-2019

19

咸安区实验学校御景园校区

征地50亩建设小学;另外调整纺织厂原划拨土地14亩,作为学校出入口及停车场地;土地由政府划拨,湖北盛世祥和地产有限公司投入资金建设后交咸安区政府。

2018-2019

20

咸宁市第九小学(中交投)

征地55亩(调整土地划拨);中交投公司新建小学交咸安区政府。

2018-2019

21

咸宁市第六小学(北门小学)

棚改征地10亩;拆迁民房8家和教师宿舍42套;校舍建设、设施设备等。

2018-2019

22

高新区公租房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

征地87亩;校舍建设、设施设备等。

2019

23

银桂路小学

棚户区改造提供小学用地55亩;另外周边规划预留幼儿园建设用地15亩,停车场用地5亩。

2019

24

南外环西侧公租房片区小学

征地50亩;校舍建设、设施设备等。

2019

25

湖北科技学院附属学校

招商引资建校;征地150亩。

2019

26

咸安区横沟小学

校舍建设、设施设备等。

2019

27

龙潭片区小学

新建小学征地80亩;另外周边规划预留初中建设用地100亩;校舍建设、设施设备等。

2020

28

桂乡大道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

招商引资建校;征地150亩。

20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

年限

责任单位

29

咸安、温泉范围内15个农贸市场改造升级(15个市场分别是:宏大市场、亿丰市场、水果市场、大畈市场、杨下市场、湖市场、宁虹市场、毕暮市场、东门市场、咸宝市场、仕中心市场、白茶市场、黄畈市场、肖桥市场、地质临时市场)

计划利用2018-20203年时间,通过引进专业市场改造建设主体,制定标准化改造方案、试点建设,分批分阶段对15个农贸市场进行绿色标准化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资金奖补加企业自筹。

2018-2020

市商务局

30

咸宁市“四馆一中心”(市图书馆、市群艺馆、市非遗展示馆、市科技馆、市妇女儿童中心)

为弥补市级文化场馆设施不足,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原市妇女儿童中心、市科技馆升级为“四馆一中心”,以图书馆、群艺馆、非遗展示馆为主,其中图书馆按照国家二级图书馆标准建设,总面积1.15万平方米,群艺馆5400平米,非遗展示馆1300平米。

2018

市文新广局

31

咸宁永安阁大剧院

咸宁市大剧院位于永安阁1-3层,总占地面积367.83亩,总建筑面积19300,其中咸宁阁及附属工程13000,茶文化博物馆及附属工程6300,项目总投资3.67亿元。该工程为宋代风格仿古建筑群,由清华大学设计研究院设计,建成后将成为咸宁市的城市文化名片。

2018-2019

32

李邕书画院暨咸宁市美术馆

结合咸宁名人李邕(唐代著名书法家)建设李邕陈列馆和咸宁市美术馆。项目位于咸宁市十六潭公园内,主体工程已完工。

2018

33

孝子山体育公园

森林户外营地、登山步道、攀岩、山地自行车道、山顶马拉松赛道等。

2019-2025

市体育局

34

双龙山、孝子山生态修复及绿色发展项目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植被与森林景观、资源与环境保护、生态文化、生态旅游服务设施、防灾工程、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建设。

2018-2024

市绿投公司

35

泉都大道绿化工程项目

该项目建设从咸宁大道与泉都大道交汇处至咸宁与武汉交界处,长约19.3公里(含部分已绿化区段),道路两侧建设控制范围为30米(结合现状片林和水田等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建设范围),最终以实际施工图为准。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咸宁文化主题小游园、土方工程等,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37亩。

2018-201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

年限

责任单位

36

金融信息港EPC项目

建筑面积10,新建档案馆、群艺馆(含工人俱乐部、大剧院)、市民中心、两栋金融大厦等服务型场馆及地下建筑等配套设施。

2017-2020

咸宁高新区

管委会

37

高新区污水提升泵站

官埠河1座、二期横二路1座、青龙路1座、十六潭路1座、二期横一路1座、三期横二路1座共6座污水提升泵站土建及设备购置安装。

2017-2018

38

高新区已建道路配套工程

永安东路、青龙路、龟山路、书苔街、十六潭路、二期横一、横二、横四、横五路等长21公里道路的人行道、绿道、路灯、公交中转站、信号灯、绿化等升级配套工程 。

2016-2018

39

高新区园区道路配套工程

三期横一路(武咸快速路-三期纵二路)、三期横二路、小榄一、二、四路长11.6公里的人行道、绿道、路灯、公交中转站、信号灯、绿化等配套升级改造。

2016-2019

40

贺胜路(107国道——咸通高速高架桥)改造工程

107国道-蕲嘉高速高架桥段3.1公里长的路面扩宽至40米及雨污水管网,电力、绿化、人行道、公交站台、路灯等配套工程。

2016-2020

41

高新区107国道东侧雨污管网建设工程

旗鼓大道-横沟公园长5.4公里雨、污管网,污水压力管、景观绿化等。

2016-2018

42

高新区三期横一路、横三路、纵一路市政工程

新建长10.4公里道路及配套设施。

2017-2020

43

高新区三期西园八路(三期横一路至武咸快速路)市政道路工程

2.4公里的道路及配套设施。

2016-2018

44

横沟东站站前大道延伸工程

延伸道路长600米、管网、绿化、路灯、桥梁等。

2017-2019

45

香城大道(原107国道)(桂香互通-横沟街心公园)综合改造工程

7.1公里的道路拓宽配套、景观绿化、路灯、立面整治等。

2017-2020

46

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工程

新建长14.93公里的污水收集管网。

2017-2019

47

高新区垃圾中转站及公共厕所建设工程

新建2座垃圾中转站及10座公共厕所。

2017-201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

年限

责任单位

48

高新区村民还建点项目

付桥村7组、甘鲁村1356组还建点、付桥2组还建点、孙田还建点、孙祠还建点的新建道路、雨污水管网,房屋基础、电力、信息管网,路灯等配套设施。

2017-2020

咸宁高新区

管委会

49

横沟桥镇农村危桥改造工程

20座农村危桥进行加固改造。

2018-2020

50

横沟桥镇卫生院住院大楼

位于横沟桥镇,新建住院大楼一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病床125张。

2018-2019

51

城区街头口袋公园景观工程

休闲广场铺装、绿化、路灯、公厕等。

2018

52

高新区横甘线路面改造工程

4.8公里的路面改造工程。

2018

53

东湖路(经八路至经六北路段)

路段长2187米,宽60米。

2018-2019

54

纬十八路(经八路至经七路段)

路段长1500米,宽52米。

2018-2019

55

横沟北路至老横沟高中市政道路

按市政道路的标准修建连接线长550米,宽22米,主路面8米,含征地、土方平整、路基工程、路面、桥梁工程、河道路箱涵等市政设施。

2018

56

高新区S356朱横线(高新区段)路面维修工程

3.65公里的路面维修工程。

2018

57

横沟集镇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排水管改造、小街小巷道路硬化、人行道、地下管线沟、绿化带建设、路灯、立面改造等。

2018-2020

58

横沟河流域连片环境整治工程

横沟河中游约10公里河段的综合整治,含护坡、清淤、绿化、河岸休闲带等。2018年实施横沟高中至站前大道延伸线约2公里。

2018-2020

59

咸宁高新区横沟镇区建设

拆迁和土地整理、新建道路及配套设施。

2018-202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

年限

责任单位

60

温泉污水处理厂

提标升级改造和二期扩建项目。

2017-2018

市住建委

61

永安污水处理厂

提标升级改造。

2017-2018

62

咸宁市污泥处置项目

污泥干化。

2017-2018

市住建委

63

城区污水收集管网项目

新建管网61.94公里,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2018-2019

64

2018年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项目

将近5000米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处理。

2018-2019

65

2019年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项目

将近13000米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处理。

2019-2020

66

温泉水厂技改泵站

日供水量约15000吨增加泵站建设。

2018-2019

67

咸宁长江引水潘湾厂废水处理工程

废水处理回收系统。

2018-2019

68

咸宁市长江引水潘家湾取水泵站迁改工程

取水头部往上游迁移。

2018-2019

69

生活垃圾处理及收运设施

城区垃圾压缩中转站。

2018-2020

市城管执法委

70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

2018-2019

71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2018-2019

72

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垃圾强制性分类。

2018-2020

73

城市公厕

城市公厕新建4座(咸安、温泉各2座)、改造公厕20座。

2018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

年限

责任单位

74

城市公厕

城市公厕新建16座、改造公厕46座。

2019-2020

市城管执法委

75

淦河公园(人民广场)景观提升工程

位于市人民广场,建设范围为广场一期转盘面积5800平方米,建设包括:转盘绿化景观、广播系统、监控系统、城市家具、指示牌等配套设施。

2018

76

青龙山公园景观提升工程

位于文笔路畔山林语旁,规划面积约22.92公顷,改造范围为公园一期2个入口景观提升、路灯、园林建筑等设施维修及一期范围内道路、绿化、道路林相改造、监控系统、指示牌、广播系统、园林小品及配套设施等。

2018

市城管执法委

77

2018年城区口袋公园景观工程

建设项目为:中商小游园,肖桥公租房小游园,项目分别位于位于温泉中心花坛中商旁,位于肖桥大道与太乙大道交叉口;项目建设包括小品、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及占地补偿。

2018

78

2019年城区小游园景观工程

建设项目为:塘角路口小游园、高铁小游园,项目分别位于贺胜路与塘角路交叉口和107国道旁壹点未来城旁等5个小游园;建设包括园路、景观小品、园建、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不包括征地、拆迁、青苗补偿等)

2019

79

联通山体(续建)景观工程

位于咸宁大道联通公司旁,面积约6000平方米。

2019

80

青龙山公园(三期)景观工程

位于银泉大道四海咸宁旁,建设范围为东广场入口、园路、绿化、公厕、配套管理用房、指示牌、绿化等基础配套建设。(不包括征地、拆迁、青苗补偿等)

2019

81

2020年城区小游园景观工程

建设项目为:温中学子园、香城公园(续建)等5个小游园,位于温泉中学对面、淦河北岸旅游集散中心对面等,建设包括主入口、道路、山体水体修复、小品、绿化等基础配套建设。(不包括征地、拆迁、青苗补偿等)

2020

82

青龙山公园(四期)景观工程

停车场、林相改造、园林建筑、指示牌、路网、监控等配套设施。(不包括征地、拆迁、青苗补偿等)

20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

年限

责任单位

83

全民城管系统

全民城管与传统数字化城市管理紧密结合,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实现与群众零距离、全天候、全方位的互动,市民可随时随地利用移动终端,登录全民城管门户网站,手机App、城管微信公众号即可上报案件或投诉城市管理问题,市民上报案件实时进入系统业务流程,并将会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

2019

市城管执法委

84

园林绿化管理系统

为城市园林绿化带建立档案信息,包括地点、面积等信息。利用遥感影像检测技术,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和卫星定位技术对城市园林绿化带进行监控,防止公共绿地被非法占有和毁损。并针对名贵树木通过电子标签建立档案信息,包括树木名称、树龄、直径、位置、特征、养护要点、养护记录等。为园林部件装备传感、物联设备实现苗木的智能浇灌、病虫防治、古树名木智能养护、防盗和精细化管理。

2020

市城管执法委

85

数字执法系统

该系统是基于执法业务库、法律法规库和审批信息资料库进行构建,基于移动执法终端,整合执法记录仪,实现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媒体信息的采集、编辑、传送、签发等功能,将网上办公系统、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延伸到手机终端,方便在外处理各种流程审批和邮件,实现前方执法人员与监督指挥中心的互动功能,提高执法人员进行案件线索录入、处理和待办工作处置等执法工作的效率。

2020

86

雨水排放设施整治

将城区60条主、次干道雨水篦更换成铸铁材质;雨水口改造,排水管网疏通、改造;排水管网窨井清淤、改造。

2018-2020

87

城市易渍点改造

积水点管网改造。

2018-2020

88

老旧小区改造

排水管网疏通、立面改造、道路硬化、停车泊位施划等,每年实施完成1个。

2018-2020

89

小微停车场建设

停车泊位规划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每年实施完成3个。

2018-2020

90

2018年停车泊位划线

对已规划好的潜山路、滨河东路、银泉大道、咸宁大道实施划线工程,并栽指示牌、车止石。

2018

91

2019年停车泊位规划

计划对邮电路、交通路、体育路、金桂路、银桂路、十六潭路、咸安碧桂园路、麦笠山路,规划停车泊位划线及栽指示牌、车止石。

201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

年限

责任单位

92

市政府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一个中心、两大平台、四张清单、五类应用:
(一)“一个中心”建设:“云计算中心”。
(二)“两大平台”建设:政务大数据集成与分析平台;政务应用融合与发布平台。
(三)“四张清单”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平台 
(四)“五类应用”建设:云政务服务、网上执法反馈、网上审批、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监管等五大系统。
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
(一)政务服务网升级改造项目:对原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对接省政务服务网和省事项管理系统,办件记录汇总至全省办件库。

(二)电子证照和信息资源共享建设。

2016-2018

市政务办

93

咸宁淦河永安城区段治理工程

河道清淤、堤防加固、岸坡护砌、亲水平台建设等。

2016-2019

咸安区人民

政府

94

咸宁市淦河水生态保护与水系连通工程

右岸新建堤防1.64千米、新建右岸堤顶路面4.2千米、生态河道护砌4.56千米、穿堤建筑物11处等。

2018-2019

95

咸宁市咸安区淦河系统治理工程

疏挖河道 19201.8m,新建和加固堤防 9014.3m,新建防洪墙 1460m,新建护岸 3440m,扩建分洪渠 1处等。

2019-2021

96

咸安区老年人健身活动中心

健身室、棋牌桌、乒乓球室、室内活动室、健身路径等。

2017-2019

97

温泉办事处万年路社区多功能运动场

乒乓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健身路径等。

2019

98

咸安区文体中心建设 

建设内容为剧场、群艺馆(非遗展示馆与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图书馆、工人文化宫、文体广场、室内体育健身馆、室外标准田径足球场、室内游泳馆、室外健身体育场地、体育公园及停车场、绿化等附属设施。

2018—202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

年限

责任单位

99

温泉、咸安范围内11个农贸市场改造升级(11个市场分别是大畈市场、杨下市场、湖市场、宁虹市场、毕曹市场、东门市场、咸宝市场、仕中心市场、白茶市场、黄畈市场、肖桥市场)

计划2018——2020年利用3年时间,通过引进专业市场改造建设主体,制定标准化改造方案,试点建设,分批分阶段对11个农贸市场进行绿色标准化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资金奖补、市场主体投入和社会资本投入。

2018-2020

咸安区人民

政府

100

咸安区背街小巷整治提升

路面维修及硬化、化粪池、排水管道、人行道铺装、路灯安装、垃圾箱、生态停车场、围墙刷白、牛皮癣清理、拆除违章搭建。

2018-2020

101

三供一业”物业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主要是对国网咸宁市供电公司9个职工家属区、国网咸安区供电公司7个职工家属区本着“维修为主、改造为辅”的原则进行维修改造。

2018-2019

102

一河两岸”综合治理

项目从咸高桥至熊家湾,位于永安大道(西河桥)以北的淦河两侧,主要对河岸生态景观进行修复。

2019-2020

103

中城路综合改造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为中城路北延伸线建设,道路设计为双向四车道沥青路,施工总长度为1177米,路宽26米。

2018-2019

104

官埠八斗角集贸市场建设投资项目

集贸市场建设,采用6+1模式,1层为菜场,2-6层为商品房建设。

2018-2019

105

通江大道提档升级工程

项目位于通江大道107国道至嘉鱼县地界,全长18.8公里,其中3.04公里拓宽两个车道,其余路段对两侧绿化景观进行提档,结合当地特色沿途打造多个文化景观节点。

2018-2020

106

梓山湖污水处理厂

进行厂房建设以及设备安装。

2016-2018

梓山湖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107

梓山湖月季观光园

规划打造以欧洲玫瑰为主题,引入法国和英国两大经典玫瑰园,同时植入爱情主题元素,打造东西方玫瑰观赏、婚纱摄影、婚礼庆典等复合业态。

2017-2018

108

梓山湖江南里养生养老开发项目

配套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

2017-2019

109

绿地梓湾国际度假区

海绵城市、雨水收集池、新能源利用、保温建筑、节水器具。

2018-202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

年限

责任单位

110

郭林路片区

停车泊位施划、小型生态停车场改造、路面维修、老旧破损围墙修复及粉饰、牛皮癣清理、违章搭建拆除及杂物清理清运、部分道路拓宽及人行道改造、安装路灯、排水管道新建和改造等。

2018

市城管执法委、咸安区人民

政府

111

化纤厂片区

小型生态停车场改造、路面维修、新建围墙、老旧破损围墙修复及粉饰、牛皮癣清理、违章搭建拆除及杂物清理清运、安装路灯、排水管道新建和改造等。

2018-2019

112

八一巷片区

停车泊位施划、小型生态停车场改造、路面维修、老旧破损围墙修复及粉饰、牛皮癣清理、违章搭建拆除及杂物清理清运、安装路灯、排水管道新建和改造等。

2018

113

双鹤路片区

停车泊位施划、小型生态停车场改造、路面维修、老旧破损围墙修复及粉饰、牛皮癣清理、违章搭建拆除及杂物清理清运等。

2018

114

大畈二组

停车泊位施划、路面维修、老旧破损围墙修复及粉饰、牛皮癣清理、违章搭建拆除及杂物清理清运、排水管道新建和改造等。

2018-2019

115

北正街、政协路片区

路面维修及硬化、新建化粪池、排水管道及检查井、人行道铺装及安装路缘石、安装路灯、垃圾箱、老旧破损围墙修复及粉饰、牛皮癣清理、违章搭建拆除及杂物清理清运等。

2018-2019

116

大尖山片区

路面维修及沥青路面、排水管道及检查井、安装路灯、老旧破损围墙修复及粉饰、牛皮癣清理、违章搭建拆除及杂物清理清运等。

2018

117

双泉小学

路面维修及硬化、排水管道及检查井、安装路灯、垃圾箱、老旧破损围墙修复及粉饰、生态停车位、牛皮癣清理、违章搭建拆除及杂物清理清运等。

2018-2019

118

面粉厂房宿舍

新建雨水管网128米,房屋外墙改造2700平方米,房屋屋面改造1400平方米。

2018-2019

119

吉祥小区

污水管网1520米、雨水管网1520米,安装路灯10盏、地面硬化1000平方米等。

2018-201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起止

年限

责任单位

120

鄂南棉纺厂居民区

污水管网4500米、燃气管网4500米,安装路灯12盏、地面硬化12000平方米等。

2018-2019

市城管执法委、咸安区人民

政府

121

机械厂小区

污水管网570米;房屋外墙改造16200平方米;房屋屋面改造2200平方米;路灯5盏。

2018-2019

122

区老检察院小区

污水管网长度300米;雨水管网长度300米;燃气管网长度300米;房屋外墙改造1200平方米等。

2018-2019

123

新宁小区

污水管网长度900米;雨水管网长度270米;地面硬化300平方米,道路硬化4800平方米等。

2018-2019

124

老开发区小区

污水管网长度420米;雨水管网长度400米;地面硬化3000平方米,道路硬化4500平方米等。

2018-2019


附件2

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考核指标体系及责任分解


项目

类别

序号

项目子项名称

目标

分值

赋值说明

责任单位

2018

2019

2020

规划编制

工作方案和规划编制(8分)

1

2018年制定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建立三年分年度的项目库




5

编制完成并经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计5分,20192020年保留得分

市住建委

2

编制完成排水防涝规划

完成



3

规划须为2012年以后编制并经审批通过。编制完成2项计1分、4项计2分、6项计3

市住建委

市城管执法委

海绵城市规划、综合管廊规划

完成



市住建委

公共交通规划

完成



市交通运输局

停车场规划

完成



市城乡规划局

环卫设施规划、生态评估与修复规划

完成



市城管执法委

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

完成



市住建委

重点任务

一、城市水环境治理  (15分)

3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15%

13%

10%

1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年售水量+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年免费供水量/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年供水总量)*100%,达标计1分。未达标的分数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年度目标任务)*1

市住建委

4

节水城市创建




1

获得省级以上节水城市称号计1

市住建委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5

城市备用水源建设




1

拥有应急备用水源(指拥有2个及以上单一水源、不包括同一水源不同取水口),可实现应急供水(供水服务范围与日常供水系统同),计1

市水务局

市环保局

市住建委

6

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率

20%

40%

60%

3

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率=城市给水和污水老旧管网改造量/城市给水和污水老旧管网总量*100%,达标计3分。未达标的分数为(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率/年度目标任务)*3

市住建委

7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93%

94%

95%

1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城市污水实际处理量/(城市日平均供水量*80%)*100%,达标计1分。未达标的分数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年度目标任务)*1

市住建委

8

黑臭水体数量(个数或条数)消减率

30%

60%

100%

3

2017年黑臭水体数量作为基值,达标计3分,未达标的分数为(黑臭水体数量消减率/年度目标任务)*3;新增黑臭水体不得分

市住建委

市城发集团

9

编制城市各湖泊(河流)专项保护规划、制定一河(湖)一策




2

城市所有湖泊(河流)均有专项保护规划和一河(湖)一策,计2

市水务局

10

城市排涝能力提高率

10%

20%

30%

3

2017年排涝泵站抽排能力为基值,达标或满足城市相应排涝标准计3分。未达标的分数为(城市排涝能力提高率/年度目标任务)*3

市城管执法委

市住建委

市水务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城发集团

咸安区人民政府

二、废弃物处理处置(10分)

11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

处理率达98%以上计1.未达标的分数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1

市城管执法委

12

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

试点城市

20%

一般城市

10%

试点

城市

27%一般

城市

15%

试点

城市

35%

一般

城市

20%

2

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垃圾分类收集户数/建成区总户数*100%,达标计2. 未达标的分数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年度目标任务)*2

市城管执法委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3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达标




1

抽查三个以上工地,符合《湖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计1

市住建委

14

垃圾焚烧发电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等建设




2

建成并运行一项计1

市城管执法委

市住建委

15

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

80%

85%

90%

1

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城市污水厂干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量/城市污水厂干污泥产生量*100%,达标计1分。未达标的分数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年度目标任务)*1

市住建委

16

餐厨垃圾合理利用和处理率

50%

60%

70%

1

餐厨垃圾合理利用和处理率=餐厨垃圾合理利用和处理量/餐厨垃圾产生量*100%,达标计1分。未达标的分数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年度目标任务)*1

市城管执法委

17

政府机关、公共设施、酒店宾馆、小餐饮集中点餐厨油烟集中收集处理




2

对应政府机关、公共设施、酒店宾馆、小餐饮集中点分别抽查3处以上,全部做到集中处理计2

市环保局

市城管执法委

市商务局

三、海绵城市与综合管廊建设(6分)

18

地下管线普查与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1

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计 1

市住建委

19

海绵城市面积达标率

5%

12%

20%

2

海绵城市面积达标率=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区面积(hm2/建成区总面积(hm2*100%,达标计2分。未达标的分数为(海绵城市面积达标率/年度目标任务)*2

达标区指按海绵规划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地区

市住建委

市水务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城管执法委

市城发集团

市绿投公司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梓山湖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20

综合管廊配建率

1%

1.5%

2%

2

综合管廊配建率=建成区综合管廊长度(km/建成区城市主、次干路总长度(km*100%,达标计2分。未达标的分数为(综合管廊配建率/年度目标任务)*2。综合管廊包括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

市住建委

市城乡规划局

市发改委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梓山湖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21

管线建设计划与道路建设计划同步编制、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1

达标1

市住建委

市城乡规划局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梓山湖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四、绿色交通建设(8分)

22

道路路网密度(km/km2

6.0

7.0

8.0

2

道路路网密度(km/km2= 城区供市民出行的公共道路总长(km/ 现状建成区总面积(km2),达标计2分。未达标的分数为(道路路网密度/年度目标任务)*2

市住建委

市城乡规划局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梓山湖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23

公共停车场建设任务完成率

30%

60%

100%

3

公共停车场建设任务完成率=年度新建公共停车场面积/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中公共停车场拟建总面积*100%,达标计2分,未达标分数为(公共停车场建设任务完成率/年度目标任务)*2。充电桩的配置率达到10%以上计1分。停车场拟建总面积应符合停车场专项规划指标要求

市城管执法委

市城乡规划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城发集团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24

公共交通分担率

武汉≥30%

大城市≥25%

中、小城市≥15%

武汉≥35%

大城市≥27%

中、小城市≥17%

武汉≥40%

大城市≥30%

中、小城市≥20%

1

公共交通分担率=城市居民出行方式中选择公共交通(包括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出行量/总出行量,达标计1

市交通运输局

25

独立路权自行车专用道路网密度(km/km2

1.5

2.0

2.5

2

自行车专用道路网密度(km/km2= 自行车专用道道路总长度(km/ 现状建成区总面积(2),达标计2分。未达标的按比例计分

市住建委

市城管执法委

市城乡规划局

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梓山湖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五、园林绿地建设(13分)

26

三线”划定与执行




1

三线”指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达标计1

市环保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乡规划局

27

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80%

82%

85%

2

计算方法: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居住用地总面积×100%,达标计2

市城管执法委

28

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1 m2/

13 m2/

14.6 m2/

3

达标计3分,未达标分数为(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年度目标任务)*3

市城管执法委

29

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4 m2/

4.5 m2/

5 m2/

2

达标计2分,未达标分数为(老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年度目标任务)*2

市城管执法委

30

具有一定规模,水、气、电等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




2

武汉不小于5 hm2,大城市不小于4 hm2,中小城市不小于3 hm2,山地城市指标可减半,达标计2

市城管执法委

31

受损山体、棕地修复项目任务完成率

30%

60%

100%

3

受损山体、棕地修复项目任务完成率=完成修复并验收合格的项目数/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中拟修复的项目数*100%,达标计3分,未达标分数为(任务完成率/年度目标任务)*3

市城管执法委市国土资源局

市林业局

六、公共厕所建设(8分)

32

公共厕所覆盖率

60%

80%

达标

2

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服务半径要求,达标计3分,2020年实现公厕全覆盖

市城管执法委

33

公共厕所建设任务完成率

30%

70%

100%

3

公共厕所建设任务完成率=新建公共厕所数量/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中公共厕所拟建总数量*100%,达标计3, 未达标分数为(公共厕所建设任务完成率/年度目标任务)*3

市发改委

市城管执法委

34

公共厕所建设标准达标率

40%

70%

100%

3

公共厕所建设标准达标率=达标公共厕所数量/建成区公共厕所总数量*100%,达标计3分,未完成分数为(公共厕所建设标准达标率/年度目标任务)*3

按《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要求,公共厕所建设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同时配建公厕标识指引系统和公厕智能引导系统

市城管执法委

七、公共文体等设施配套建设(8分)

35

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达标




3

社区15分钟可达范围内有小学、幼儿园、社区卫生、基层文化体育设施、菜市场等。按城市大小抽查3-5个社区,达标计3分,一个社区不符合标准扣1

市民政局

咸安区人民政府

市教育局

市卫计委

市文新广局

市体育局

市商务局

36

大型公共设施免费开放




2

全部免费计2分,有1家收费的扣1

市文新广局

市体育局

37

老旧小区改造率

15%

30%

50%

3

老旧小区改造率=完成改造并验收的老旧小区面积/2017年老旧小区面积*100%,达标计3分。未达标分数为(老旧小区改造率/年度目标任务)*3

市城管执法委

咸安区人民政府

八、智慧城市建设(5分)

38

智慧政务平台建设




1

达标计1

市政务办

39

智慧交通建设




1

达标计1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40

市民一卡通

3项以上

6项以上

9项以上

1

市民一卡通服务项目达标计1

市发改委

市经信委

市人社局

41

年度智慧市政基础设施投资比例

1%

1%

1%

1

年度智慧市政基础设施投资比例 = 年度智慧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年度基础设施总投资*100%,年度比例达到1%1分。未达标的分数为(年度智慧市政基础设施投资比例/1%*1

市住建委

市城管执法委

市城乡规划局

42

建立市民信用管理平台




1

建成并投入使用,达标计1

市发改委

九、城市特色风貌塑造(13分)

43

城市设计制度建设




2

完成城市总体城市设计编制,计1分。

遵循总体城市设计要求,每年完成3处以上重点地区区段城市设计,并启动实施,计0.5分。

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审查环节,计0.5分。

市城乡规划局

44

历史文化保护与复兴规划




1

编制规划达标计1

市文新广局

45

开展历史建筑普查




1

达标计1

市城乡规划局

市文新广局

46

道路管线乱象治理、

户外广告整治

武汉≥5

大城市≥4

中小城市≥3

武汉≥5

大城市≥4

中小城市≥3

武汉≥5

大城市≥4

中小城市≥3

3

每年整治完成的城市主次干路条数达标计3分。未达标的分数为(实际整治道路条数/目标整治条数)*3

市城管执法委

咸安区人民政府

47

治理车辆乱停乱靠、

治理乱贴乱画




2

抽查3—5条城市道路,出现车辆乱停乱靠、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为,破坏盲道连续性等现象扣1分,乱贴乱画扣1

市城管执法委

市公安局

咸安区人民政府

48

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

50%

70%

100%

2

达标计2份,新增违法建设不得分

市城管执法委

市城乡规划局

咸安区人民政府

49

城市背街小巷整治率

30%

60%

90%

2

背街小巷整治率=完成整治并验收的背街小巷条数/2017年背街小巷总条数*100%,达标计2分。未达标的分数为(背街小巷整治率/年度目标任务)*2

市城管执法委

咸安区人民政府

十、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6分)

50

绿色建筑任务目标完成




2

完成新建绿色建筑面积任务,具体见湖北省“十三五”绿色建筑面积目标任务分解附表,达标计2分。未达标的按比例计分

市住建委

51

装配式建筑任务目标完成




2

完成年度装配式建筑建设任务达标计2分。未达标的按比例计分

市住建委


52

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2

建有绿色生态城区计2

市住建委


汇总






100



注:相关说明和指标解释

1.城市建成区

是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城市建成区界线的划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能突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范围,且形态相对完整。

2.人口数量

按照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计算。按照《全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要求,城区人口包括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

3.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达标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按《湖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鄂建办〔2015119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4.道路路网密度

道路不包括城区内不对居民公共出行开放的封闭区域内部道路。(本数据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提供)

5.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

5000(含)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含)-5000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采用1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应以公园各边界起算。

6.老城区

指老旧小区集中连片的区域。

7.老旧小区改造

老旧小区指2000年前建成、环境条件较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是配套完善供水、供电、供气等管网和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适度提升环境品质。

8.智慧交通建设

是指建成城市公共交通诱导、智慧停车系统,提高通行效率。

9.背街小巷整治

背街小巷整治重点实施背街小巷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环境整洁化。

10.市民一卡通

市民一卡通指涵盖社保、公交、金融、医疗、旅游、水电气缴费等范围的市民一卡通,并逐步整合到手机端使用。

11.历史文化保护与复兴规划

加强城市历史文化挖掘,划定特色风貌街区或者历史文化街区,编制相应的历史文化保护与复兴规划,打造城市特色名片。

12.开展历史建筑普查

开展历史建筑普查并向社会公布,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严格保护,合理利用。

13.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

符合《湖北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鄂建办〔2016266号)的相关要求,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14.《湖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来源:鄂建墙〔20163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和《湖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州指标含县市区指标。

15.装配式建筑任务目标

20173月,湖北省政府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武汉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襄阳市、宜昌市和荆门市达到2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达到15%以上。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每年增长不低于5%。市州指标含县市区指标。

责任编辑:宋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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