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15-01120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
  • 主题分类:财政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10日
  • 名  称:咸宁市港航海事局

咸宁市港航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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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市港航海事局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情 况 说 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咸宁市港航海事局为副县级管理单位,一门两牌(咸宁市港航管理局、咸宁市地方海事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内河水路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市内河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并监督执行。

  2、组织制定全市内河水路交通行业的方针规划、发展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内河水路交通行业统计、信息引导和交通战略有关工作。

  3、负责全市内河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装卸搬运、船员培训等行业管理;调控重点物资和防汛、春运等紧急客货的运输;维护内河水路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水路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4、负责全市内河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负责内河水路交通建设市场准入和招投标管理,负责工程质量和造价管理。

  5、负责组织全市内河水路交通规费的征稽和水路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与监督。

  6、负责全市港口、航道和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7、 贯彻执行国家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与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参与地方性船检法规、规定的拟定和相关政策的研究;负责全市地方船舶设计图纸的审查、船舶和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及公证检验管理工作,船舶电焊工考试发证管理工作,船舶检验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水运行业科技管理和船检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和处理船舶检验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全市船舶检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参与全省船舶检验机构资质和验船师资质认可的管理。

  8、组织全市内河水路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诉讼;指导内河水路交通行政执法和行业体制改革。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4年全年收入879.23万元。其中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8.84万元;上年结转0.39万元。

  2、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1.41万元。按功能分类,其中:其他车辆通行费支出25 万元;航务管理支出10万元;水路运输管理支出84.55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581.86万元。

  3、2014年决算基本支出290.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等;项目支出411.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费、水电费、维修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及对下属单位的补贴等。

  三、“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14.62万元,与2014年预算下降1.88%。其中公务接待费6.06万元,较2014年预算数下降0.66%,主要用于局机关自身工作需要产生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费8.56万元,较2014年预算数下降2.7%,主要用于局机关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租车费及安全奖励等费用。

  2015年10月9日

决算公开表1

决算公开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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