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一、 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2014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与上年相同。
2、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2014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实行单户表录入,与上年相同。
二、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1、财政拨款核对情况
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9.22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66.23万元,本年收入1342.99万元),与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完全一致。
2、经费支出核对情况
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1181.02万元,与财政部门对账支出完全一致,但因2014年人员工资异动呈负数支出7.5万元,经与财政业务科室沟通,同意在2014年结余指标328.2万元中直接扣减,实际结余指标为320.7万元。
三、 决算数据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收入决算表”中本年其他收入填报的402万元是按
财政指标明细表中省专款305万元,往来经费97万元口径
填列。
2、“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其他司法支出298.26万元具体开支为:中央转移性支出129.5万元(主要用于局装备购置和1.10专案开支)、1.10专案支出50万元(含拨县市区1.10专案补助20万元)、矛盾调解支出59.35万元、中彩金法援办案补贴35万(全部拨县市区)、其它24.41万元(用于小区绿化、老干部活动中心维修、办公楼维修等开支)。
3、“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列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8万元,其中法制宣传1.3万元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授课费用;法律援助10.76万元是法援律师办案补贴,司法统一考试是1.23万元是国家司法考试监考人员监考费。
咸宁市司法局
2015年1月15日
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 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咸宁市司法局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属于行政机关,是市财政全额保障预算单位。主要职能是认真贯彻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建设,积极做好本区域的司法行政工作;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拟定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指导全市仲裁机构登记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市司法局设9个内设机构和政治(警务)部,1个二级单位(市强制戒毒所)。局机关人员编制61人,现在职人员58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2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情况
2014年度年初收入预算数为796.37万元,财政实际拨款1342.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13.81万元,主要是中央转移性支付专款财政下拨的指标包含了2013年度的指标,另外增加了1.10专项补助经费拨款,加之人员经费拨款上调整补发了2013至2014年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两年的津补贴,同时按相关政策依据实行了2014年8月至12月的改革性补贴。
2、支出情况
2014年度年初支出预算数为796.37万元,财政实际支出1181.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19.12万元,主要是 “1.10”专案在湖北咸宁承办以来,我局按照中央和湖北省委的统一部署,全力做好工作专班、全国律协领导、有关省市律协领导、参案律师、被告人家属和被害人家属的服务接待工作,累计投入资金130余万元。人员支出调整规范了津补贴及改革性补贴,补缴了2013年至2014年度奖励性工资住房公积金部分,并在信息化建设、小区绿化和办公购置上也较以往年度加大了投入。
3、结余情况
2014年度结余328.2万元(待财政扣减工资异动呈负数支出7.5万元,实际结余320.7万元),与上年结余对比增加了154.47万元,主要是由于2014年中央转移性支付专款上指标较晚,加上考虑下一年度要投入信息化建设、法治文化广场、社区矫正基地建设,在行政开支上力求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同时,尽量压缩日常公用支出,做到专款专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根据我局的工作职能,结合近几年来我局实际项目支出情况,适当增加我局的项目经费。
咸宁市司法局
2015年1月15日
表一 |
|
|
|
|
||||
收 支 决 算 总 表 |
||||||||
|
|
|
单位:万元 |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1342.99 |
一、行政运行 |
833.66 |
|||||
二、事业收入 |
|
二、基层司法业务 |
11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三、普法宣传 |
15 |
|||||
四、其他收入 |
|
四、法律援助 |
14 |
|||||
|
|
五、司法统一考试 |
5.11 |
|||||
|
|
六、仲裁 |
4 |
|||||
|
|
七、其他司法支出 |
298.25 |
|||||
本年收入合计 |
1342.99 |
本年支出合计 |
1181.02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结余分配 |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166.23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328.2(含政法委结余70万) |
|||||
|
|
|
|
|||||
收入总计 |
1509.22 |
支出总计 |
1509.22 |
|||||
|
|
|
|
|
||||
|
|
|
|
|
||||
|
|
|
|
|
||||
表四 |
|
|
|
|
||||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
||||||||
|
|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名 称 |
年初预算 |
决算数 |
差异数 |
差异率% |
||||
合 计 |
55.94 |
55.73 |
0.21 |
0.30% |
||||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
|
||||
二、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4.98 |
45.03 |
-10.05 |
-29.00% |
||||
三、公务接待费 |
20.96 |
10.7 |
10.26 |
49% |
||||
表二 |
|
|
|
|
||||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科目)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833.66 |
833.66 |
0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11 |
0 |
11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15 |
0 |
15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14 |
0 |
14 |
||||
2040608 |
司法统一考试 |
5.11 |
0 |
5.11 |
||||
2040609 |
仲裁 |
4 |
0 |
4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298.25 |
109.27 |
188.9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1181.02 |
942.93 |
238.09 |
|||||
表三 |
|
|
|
|
||||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
||||||||
|
|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 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办 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承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4212000003 鄂ICP备05011845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2120202000220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编辑部电话:0715-8051595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银泉大道198号 电子信箱:xnnews@163.com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