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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部署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索引号 : 011337514/2025-13675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部署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大气污染防治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大气环境质量,2025年5月27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熊峰主持召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部署会议。会议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四大专项行动”、臭氧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工作进行重点研讨和部署。

会议指出,当前咸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臭氧污染问题日益凸显,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成为影响空气质量优良率的关键因素。此外,扬尘、机动车尾气、秸秆焚烧等传统污染源也亟待进一步加强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着巨大挑战。

  会议强调,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四大专项行动。按照《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四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市重点涉气企业严格按照涉企规范执法有关规定开展全面检查,建立每日综合调度和通报机制,对发现问题推进整改和依法处置。二是精准应对臭氧污染。通过对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和重点区域开展大气环境监测走航车巡查、人工监测、重点企业在线数据监管等,科学研判臭氧污染产生原因;建立溯源和治理联动机制,采取协商企业落实减排、机动车路检路查、东外环和107国道重型柴油货车应急绕行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三是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始终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处罚。同时,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等利用率,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庞祎,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李林刚,市大气污染防治“四大专项行动”专班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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